带好身份证等材料,外国人带好护照、居留证等材料到中国公民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可,复婚程序和结婚的程序差不多。
1、中国公民应持证件:
(1)本人的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出具的记有本人基本情况和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如外国人一方为在华侨民,须持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对证明的要求与上述中国公民一方须持的第二类证件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