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赌博的赌资达到多少构成犯罪?
赌博的赌资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赌博罪的立案标准: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立案追诉:
(1)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五千元以上的;
(2)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量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3)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4)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二、赌博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赌博罪的审查起诉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在赌博案件中,定罪量刑时也不是只看赌资的多少,如果赌资不够5万元,但是,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并且从中抽头渔利在5000元以上的也构成了刑事犯罪,在我国,参与赌博、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