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海平(1976年——)女, 济南市国土局科长,济南党组成员、党委书记段义和的情妇。在2007年7月9日济南特大爆炸案中被炸死。
柳海平 - 简介
柳海平,女,1976年出生。初中学历。是山东省电子工业局(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党委书记段义和的情妇,因为这样的身份她顺利的当上了济南市国土局科长。两人之间的“关系”保持了13年之久。因为两人的不堪情史引发矛盾,2007年7月9日柳海平被情人段义和指使、安排人放炸药在自己的轿车里而被炸死。
柳海平 - 与段义和的故事
年龄悬殊的情妇史
1994年2月,已担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时间两年。由于段是只身一人前往聊城,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聊城县委招待所一个豪华套间里,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当时年仅18岁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专职服务员。当时段义和48岁,比柳海平大整整30岁。
后来有人发现,宾馆的这个服务员“服务”到了段义和的床上,就有领导找段义和谈话,结果挂职时间没到,段义和就回济南了。当时柳海平还是农村户口,段义和把她转为城镇户口后,又帮她办理了招工手续,安排在聊城某电子集团上班。
段义和回济南后,继续担任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不久,段义和就想办法把柳海平调往电子工业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并在济南为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过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7年底,段义和调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并兼任济南市委组织部部长,官至正厅。于是柳海平先是由一家工厂调往济南某街道办事处,由工厂工人变成了街道干部,然后又由街道干部调往济南市财政局,成了国家公务员。在为情妇调整工作的同时,应情妇的要求,又给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和一辆小汽车,并把情妇的父母和妹妹从农村接到济南居住。
据一位知情人介绍,段义和先将居住在农村的柳海平的父母通过招工手续,安排在济南市下属的平阴县某单位,然后又通过调动工作的方式,将情妇的父亲安排在济南市发改委下属某单位,将情妇的母亲安排在济南市园林局下属某单位。
柳海平为了维护段义和的形象而结婚,结婚后照常与段义和保持性关系,丈夫发现后断然离了婚。至于柳海平婚姻期间生的孩子,柳海平说是段义和的,而段义和认为是柳海平丈夫的,两人还为此多次争吵。
关系出现裂痕 引来杀身之祸
离婚后的柳海平独居在段义和给她购买的130平方米的房子里,一般是晚上10点以后,段义和才来这里和她幽会,早上匆匆离去。柳海平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正大光明地嫁给段义和,“而从一开始,段义和就没有和她结婚的打算。因为段义和与妻子既是青梅竹马,又是患难夫妻,两人同是齐河县潘店镇人,两家相距不到两公里,当年两人一同考上的西安交通大学。”
当段义和明确告诉柳海平不能和她结婚后,“柳海平向段义和索要100万元补偿费,并到有关部门告了段义和一状,有关领导找段义和谈了一次话,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不要影响工作和家庭。这次事件后,段义和决定要与柳海平彻底分手。”
段义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却认为段义和是要抛弃她,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从这时候开始,段义和萌生了致残或杀死柳海平的犯罪动机,他曾对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摆平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的想法,因为“那个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识好歹”。
柳海平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她发现了段义和的异常情况后,就给父母悄悄留话说,“如果我遭遇不测,就是段义和干的!”
2007年春节期间,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到“三叔”家拜年,段义和向他吐露了一个超级机密———因不堪忍受情妇柳海平无休止的纠缠和勒索,要求陈志制造车祸把她弄成植物人。“得令”后,陈志立即行动,但经多次跟踪后发现,“原方案”实施极其困难,因为柳海平总在市区活动,闹市区行车速度太慢,制造车祸难以把她撞成植物人,况且车祸后他本人也很难脱身。在段义和的不断催促下,陈志想到了一个一了百了的办法———炸柳海平的轿车。于是,他的“朋友”廉德金出场了。
2007年3、4月间,陈志以“在山区盖房子炸石头”为由,多次向廉德金索要炸药和雷管。廉德金先是向平阴县玫瑰镇某石子厂厂长王某索要5枚雷管,接着又向某建材厂厂长葛某索要了两公斤硝铵炸药。得手后,将其放到自己驾驶的警车内,赶到济南市区陈志的办公楼下,将其交给了陈志。
陈志在自己的另一位朋友———某汽车修理厂业主陈常兵的协助下,将雷管和炸药制造成爆炸装置。
2007年7月9日,陈志找到柳海平轿车停放处,将这宗足以炸塌一栋三层民宅的爆炸装置,塞进柳“座骑”的座位底下。当天下午5点多,待柳海平开车行至段义和给她购置的商品楼附近,陈志用遥控器引爆了炸药,当场炸毁两辆轿车,造成一死两伤。柳海平被炸得粉身碎骨,现场惨不忍睹,同时还殃及两名无辜。
情人段义和简介
1965.08—1970.08 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系自动控制专业学生
1970.08—1974.07 天津764厂三车间技术员、调试班班长;
1974.07—1976.07 天津764厂党委组织科干事;
1976.07—1978.03 齐河县委组织部干事;
1978.03—1981.09 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研究室干事;
1981.09—1984.03 山东省委组织部二级巡视员;
1984.03—1986.07 山东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副处长;
1986.07—1990.08 山东省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处处长;
1990.08—1993.09 山东省电子工业局(总公司)副局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1993.09—1997.12 山东省电子工业局(总公司)党委书记、副局长(副总经理)(其间:1994.02—1995.09挂职任聊城地委副书记);
1997.12—1998.02 济南市委副书记;
1998.02—1999.12 济南市委副书记兼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9.12—2001.02济南市委副书记;
2001.02—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07.7.16 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决定罢免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义和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柳海平 - 人物评价
柳海平平时给人的印象却是“很低调”。“她长得很漂亮,身材匀称,穿着讲究,看上去很干练。”如意苑小区的工作人员记得,“柳海平平时深居简出,基本按上下班时间外出和回来,很少跟人闲聊,顶多就是见面点个头,就连邻居都对她没印象。”甚至在市国土资源局保安的印象中,“很少见柳海平开车来上班,即便开车来也从没停在单位院子里”。
跟平日的低调构成反差,柳海平在济南至少拥有两辆轿车和4处房产。据一位小区停车场管理员回忆,“平时一般开浅绿色‘飞度’,还有一辆黑色轿车,不太常见”。如意苑属于济南的中高档小区,房子一般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柳海平的房子在9楼,三室两厅,登记的户主是她母亲的名字,虽早在2005年就买下,但一直没人住,直到2007年春节后柳海平才住进来。
柳海平 - 爆炸案审理
经山东省淄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在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党组书记段义和,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三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志和济南利达汽修厂业主陈常兵三人同庭接受审判。
据了解,检察机关指控段义和涉嫌三项罪名:一是为报复其情妇柳海平(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指使其侄女婿陈志与陈常兵,于2007年7月9日在济南市建设路,以爆炸方法将柳海平炸死,并致使现场多名行人受伤,两辆汽车报废,涉嫌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巨大。二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169万余元,涉嫌受贿罪。三是其个人财产中,有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130余万元,其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对陈志和陈常兵,检察机关指控两人涉嫌一个罪名:故意杀人罪。接受段义和的指使后,当过工程兵的陈志通过济南市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廉某,向两个采石场要了2公斤炸药和5个电雷管,然后制作了一个爆炸装置。7月8日,陈志又指使陈常兵将爆炸装置安放在柳海平驾驶车辆的座位底下,7月9日下午5时27分,陈常兵使用遥控装置,将炸药引爆。
柳海平 - 爆炸案的谜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