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强制员工发宣传信息,官方:改为自愿!
四川,一所民办学校。老师们收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通知:为了招生,他们必须每月在朋友圈转发40条学校的宣传资料,否则将被扣工资。这让他们感到非常不满,他们认为这是对他们隐私权和言论自由的侵犯,但又不敢反抗,只能默默忍受。学校强制员工发宣传信息,这样的规定合理吗?他们有没有权利拒绝?这是一个涉及法律和道德的问题,也是一个引发社会关注和争议的话题。
10月8日,从“问政四川”平台获悉,针对网友投诉“学校强制员工转发宣传信息”一事,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回复称,该校确实存在宣传考核要求,现已改为自愿转发,不会扣钱。学校强制员工发宣传信息!
“微信、QQ、抖音是员工的个人网络账户,手机是员工的私人财产,都应当由员工个人自主管理。”近日,有网友反映,遂宁绿然学校公然侵犯员工隐私权,强制要求员工在个人账户转发宣传信息,“一个月达40条之多,少一条扣10元工资。”
该网友请求,有关部门要求学校撤销该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规定。学校强制员工发宣传信息!
对此,10月28日,遂宁市高新区管委会发布回复称,我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核实处理。经调查,该学校确实存在宣传考核要求。
我委社会事业与群众工作局已电话告知该网友,根据学校招聘教师要求,聘任教师需认同学校管理理念、教育教学理念。而学校转发相关视频推送内容为:学校教育教学理念、学校动态、校园风景等。
目前,该校已与全体教职员工沟通,转发推送信息改为自愿转发,不做强制要求,也不会扣钱。
公开资料显示,遂宁绿然学校位于遂宁市西部现代物流港教育园区,隶属于四川绿然科技集团,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民办寄宿制高端K12学校。
另据工人日报报道,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雁峰指出,要求职工在个人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或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言论自由。“对于职工是否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工作信息,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其提醒,“若因未转发信息而被降薪或解雇,劳动者应检查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此类行为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