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邑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行拘
12月20日,山东临邑警方通报:2022年12月19日,临邑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名寻衅滋事违法行为人。2022年9月份以来,廖某等五人拒不通过正常途径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关部门非访,以访施压、滋事扰序,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山东临邑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行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分别给予廖某等五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又到年关“农民工讨薪”问题再次推向社会焦点。而12月20日,德州两起讨薪催款事件,值得引发社会关注与思考,山东临邑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行拘。
谁来保障德州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的权利?
12月20日上午,德州某项目工地现场。一名男子爬上了高耸的塔吊一端,令人为之捏把汗。只见他蹲坐在危险边缘,目光静静地向下张望,似那么无助……
拿不到款项的他,回去无法向家人交待,那一刻他似乎顾不上周围的“险象环生”。
而同样是该项目工地,一位包工头也道出了心声。如今光留下他自己在这边了,还在发愁什么时候能拿到钱呢!
同样是与索要款项有关,12月20日午间,临邑公安通过视频平台发出的一则警情通报,着实惹火了众多网友,同样也带火了这条信息……
山东临邑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行拘!网友:必须还老赖一个公道
通报显示,今年9月份以来,廖某等五人拒不通过正常途经索要工程款,到省、市有关部门非访,以访施压、滋事扰序,分别给予五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视频发出后,不料评论区翻了车。在数千条的评论中,舆论大多数倒向了5名被拘留人员。使得该官方号不得不对评论进行权限设置,新评论已无法发出,山东临邑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刑拘。
其中点赞量最高的一条评论尤为讽刺——“严厉打击催款者,还老赖一个公道”。
索要工程款的被拘留,而欠款的却只字未提处罚,这种“不公平的现状”,岂不寒了人心?
其实,不论是爬塔吊还是上更高一级信访,官方一般定性为非法,动辄被处以拘留,表示对这种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然而,抛开现象冷静思考,这确是手无寸铁的百姓无奈之举。之所以这样,无非就是想更引起有关部门和社会关注,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维权的方式,难免有点出格,不值得鼓励和提倡。那么,是否还有更安全、更直接、更快捷的催款方式呢?
也有人称走极端、博关注,就是“恶意讨薪”。然而这种带有贬损性评价,让人不能认同。恶意是指行为人没有合法的权利基础却故意捏造假象,会对他人正当权益造成非法侵害。
而讨薪者是权利被侵害的一方,本质上是在维权,主观上有什么恶意呢?
如果说讨薪者是恶意的,难道欠薪就是善意吗?相比于欠信用卡和高利贷的,高利贷雇佣黑社会的暴力催款,农民工的讨薪要文明得多!
还是以上述廖某5人为例,万事必有因,既然索要工程款要被处罚,那么,处罚他们的同时,执法部门能否也一并帮助他们把欠他们的钱给要回来,毕竟执法部门拥有合法权力,强有力手段。
德城公安分局曾在2021年1月份,就接到过讨薪警情。最终治安大队帮助大家伙成功要回。工资到账的那一刻,为这些民工“撑腰”的德城公安,引无数狂赞。
为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恶意欠薪入刑,最高处罚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是,农民工欠薪问题仍然屡禁不止。
实际上,无论是包工头还是劳务公司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最主要的原因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及时将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所致。所以法律规定,由发包的单位承担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如何保证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及时清偿?法律就设置了工资保证金制度。
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实,可以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企业可申请解控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既然有这种可靠的后盾,为什么农民工讨薪事件,还频频发生呢?
在2020年的5月1日,一部专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行政法规正式实施了!它就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条例中提到,见下图
12月19日,德州市住建局公布了住建系统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电话。山东临邑5人非访索要工程款被行拘。(责任编辑:卢其龙 CN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