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李新
来源 | 新行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李小龙女儿李香凝申请,快餐品牌“真功夫”多个商标被宣告无效。
据中国商标网,自8月25日以来,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真功夫)已有34个酷似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的商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申请人为李小龙文化信息咨询(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李小龙之女李香凝则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以“真功夫及图”(注册号:3999537)为例,中国商标网显示,该商标为真功夫于2004年申请注册的第43类“餐厅”等服务商标,专用权期限原为2017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认为,李小龙是一代武术宗师,中国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的首位华人主角,被誉为“功夫之王”,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李小龙已是家喻户晓的公众人物,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
争议商标与李小龙的肖像及经典动作几近相同,作为商标使用在核定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 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情形(即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因此,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这些争议商标无效。
早在 2010年,功夫明星李小龙的后人李香凝便已在国内成立维权办公室,着手处理国内李小龙商标侵权事宜。
2019年12月,李香凝一方正式向上海二中院提起诉讼。当时披露的诉讼请求是: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以及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
针对被诉侵权一事,2019年12月26日,真功夫通过其微博作出了回应,称真功夫系列商标是由公司申请、国家商标局严格审查后授权的,公司已经使用了15年。公司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一直没有被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 2015年,真功夫曾对品牌形象进行升级,对商标LOGO的字体和漫画进行了一定改造。
真功夫相关负责人表示,为适应新一代消费者对于时尚、个性化的需求,真功夫于2015-2016年进行了品牌升级,逐步全面使用了新LOGO。
同时,该负责人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老商标无效,对真功夫的运营不会产生影响。
在董咏宜看来,这次无效的注册商标并不涉及真功夫公司名下的其他商标,特别是中文“真功夫”商标,这也就是说,“真功夫”三个字的使用是不影响的。
另外,真功夫的招牌、宣传等早就完成图形商标的升级换代,其没有再使用最近被无效的注册商标。
因此,真功夫败诉,除了赔偿外,对公司的其他影响还是有限的。
凌雁咨询管理首席分析师林岳同样认为,真功夫的业务模式、运作方式包括品牌形象近几年都在迭代,所以并不会因为少了一个人物形象而大打折扣,“不过真功夫本身的品牌开始有了老化的迹象,在时尚餐饮和网红餐饮越来越多的当下,品牌其实也需要升级。”
与真功夫类似的商标侵权案,是乔丹商标案 。
2012年2月23日,迈克尔·乔丹现身视频称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
该案件旷日持久,直至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最终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上海二中院依法判决乔丹体育公司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乔丹赔礼道歉,并澄清两者关系。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
乔丹体育公司应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但对于超过五年争议期的涉及“乔丹”的商标,应采用包括区别性标识等在内的合理方式,注明其与前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不存在任何关联。乔丹体育公司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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