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赠与的房子能否要回
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赠与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可以返还。但赠与合同经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的,不得返还赠与的财产。若房屋已办理权转移登记,则一般不能回收,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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