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就会构成事实婚姻关系。而事实婚姻关系是可以解除的,那么民法典中事实婚姻可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知识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能否办理协议离婚
事实婚姻关系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能协议离婚,事实婚姻关系只能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协议离婚的条件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规定,事实婚姻关系由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知识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