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非婚生子女,按非婚生子女落户。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本,非婚生育说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