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梅州市投资环境,增强招商引资竞争力,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长足发展,为早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明确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努力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坚持在思想上敞开山门,措施上降低门槛,服务上提高效率,设施上不断完善,生活上提供方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梅州市经济快速发展。
2、优化投资环境、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营造一个氛围好、服务优、成本低、设施全、秩序良、奖惩明、效率高的投资环境,进一步拓宽吸收外来投资领域,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层次人才,大力鼓励外来资本参与梅州市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参与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外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力。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硬环境
3、加快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铁路、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为骨干,地方公路为主体,空运、水运相衔接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推进重点电力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城乡电网改造,确保供电充裕、安全和可靠;大力发展通信事业。
4、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宽带传输和交换为重点,建设宽带高速因特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教育、电子金融、电子社区的“5—e”工程,推动信息网络化进程和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5、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努力提高城镇化水平。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优秀旅游城市和园林城市为目标,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优越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环境。加快把梅州城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雅、现代化气息浓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大力推动各县(市)城区和小城镇建设。
6、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载体。按照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的总体要求,搞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试验区和各级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实施各项鼓励投资的优惠政策。建立高效精干的园区管理机构,加强统一协调和管理。鼓励企业以委托招商、“区中建园”等方式参与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三、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7、鼓励外来投资者来梅投资。对外来投资者在征租土地、租用厂房、用电、用水、税收、规费等方面给予特殊优惠。
8、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项目和环节,强化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和从严查处对各种类型企业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索、拿、卡、要,保护和落实投资者与企业依法拒付不合理收费的权利,进一步减轻企业的负担。
9、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外来投资的“绿色通道”。强化亲商、重商、护商、安商观念,实行“一个窗口”审批项目、“一条龙”受理投诉、“一个口子”收取行政规费的制度,公开各项优惠政策、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建立便捷服务、预约服务、特事特办制度,形成快速办事通道。
10、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法治的投资环境。依法从严打击危害投资者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大力倡导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道德风尚。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行风评议活动,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
11、设立专门机构,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市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外来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12、实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制。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对优化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的决定》,将招商引资任务具体落实到市直单位和个人,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罚措施。市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性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13、转变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通力合作,营造人人参与优化环境、关心招商引资的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的精神,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各级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决定》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