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进行拆迁的一般是双方都达成协议,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达成协议是不可以拆迁的,但是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拆迁方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强拆。不过最多的就是政府的征收和被拆迁人没有达成协议,并且在规定期限内被拆迁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然后政府进行强拆。这种是合法的强拆,当然被拆迁人也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的手段得到补偿。
现在很多老百姓遇到强拆都喜欢通过上访来解决,虽然这种方法有一点点用,但是是不能达到最后的目的地,而且还耗时耗力耗金钱。也有一些老百姓会通过走关系和媒体来解决问题,不是说这种不可以,是可以的,但是要适度。因为通过走关系这种方式,可以拿到合理的补偿,但是要付出的也有很多,比如财力和人力以及亏欠别人人情债。再然后找媒体曝光,一开始是会有一些热度,使得拆迁方有压力,但是过来几天后,热度就会降下来,对拆迁方依旧没有用。
还有的老百姓会急到失去理智,想要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这种方式是最不可取的。最后的结局可能就是两方其中一方非死即伤,补偿费也拿不到,可能还要吃官司。所以这个方法是面对强拆最不可取的,千万不要用这种方法来解决强拆这个问题。
正确面对强拆,我们应该及时报警,然后收集他们强拆违法行为证据,进行拍照,重点拍领导和强拆的过程,还有就是要注意拍强拆地点、强拆时间、强拆参与人物、强拆参与车辆以及强拆现场情况,将这些违法行为事实记录下来。然后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权,这样可以更大的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