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强制执行缘何难强制
“这种做法也许会被同行笑话,但我们在外地执行真是孤立无援、被逼无奈。当地政府这种野蛮抗法的行为确实很少见,在当时的情况下,政府和法院之间,我们还是感觉政府的力量太大了。对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信用社工作人员,我们拘留证都填好了,但我们的警车被卡住了,人员被跟踪,强制措施根本执行不了。”
李明,这位多年从事执行工作的法官,对法院执行难有明确的认识。
李明认为,虽然当地法院有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现行的司法体制下,政府在人、财、物等各方面都制约着当地法院,当地法院往往不愿也不敢协助执行。在执行工作方面,国家还没有全面正规的法律法规,对妨碍执行工作的处罚力度不够。国家最好能尽快出台强制执行法,对敢于抗拒法院执行的行政机关、
公务员应给予严惩,并与其“官帽”联系起来。
就在湖南三法官在广东执行受阻期间,作为法院当家人的新邵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大书也是心急如焚。
“每次我们法院干警进行异地执行,我们在家里都时常会担心他们的人身安全,特别是外省执行,要是遇到什么突发状况,只能靠干警自己保护自己,我们是鞭长莫及。”杨大书说。
湖南秦联律师事务所曾技芝律师认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科学,也是导致异地强制执行难强制的原因之一。刑诉法规定: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行为发生地(事实上多数为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会不会又因地方和部门保护而导致执行难?如果法院执行人员被当地政府工作人员甚至公安人员围攻、殴打,法院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写出情况证明,当地公安机关会立案查处吗?法官在其中究竟该扮演什么角色,会不会因此而陷入欲罢不能的尴尬境地?若公安机关不认真依法履行职责,互相推诿,申请执行人要想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岂非遥遥无期了吗?
湖南大学法学院唐超华教授认为,要从根本上真正解决执行难,还是要靠建立稳定长效的机制。对于如何解决政府与国家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难的问题,唐教授建议,要在立法和制度设计上加快创新,比如可以考虑增设藐视法庭罪、民告官案可以异地受理等等。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惩处以权压法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