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消息。一个女人年轻时,丈夫丢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最小的只有一岁左右。她靠卖身把这三个孩子拉扯大。孩子们成家后,女人近六十了。孩子们都不要妈妈和他们在一起生活,妈妈只好在外租房子,继续靠卖身维持生活。因年纪大,自己身体又有病,生意当然也差,而子女们还要在她那里拿钱花。可想而知,这位母亲的生活是何等的窘迫和痛苦。最后,这位母亲孤零零地死在出租屋里,通知到她子女时,没有一个人来处理后事。
多么辛酸!!
这时,使我想起了前年报道的,一位少女靠卖身,来全部资助了她家乡读不起书的孩子们读书,和建学校。后因病去世后,家乡的所有男女老少赶来,为她开追悼会,为她抬棺、披麻戴孝,为她哭泣。与会人上万人。相比之下,这三个孩子却无情无义,让人心寒!我们当然不提倡卖身。在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这位母亲用卖身养大孩子,方式是有欠妥,但也许有我们不知她很多的无助或无耐。毕竟她不是因花天酒地,消遥自在而出卖自己的肉体,而是来抚养孩子,把他们都抚养成人了。她没考虑自己,一心想着儿女们!为儿女献出了一切。我觉这位母亲是伟大的!更可恨的,是这三个没人性的孩子,不仅不报母亲之恩,一方面觉得妈妈为自己丢脸而不管她的死活,不赡养她,不认她,另一方面还继续让她卖身,继续搜刮她那点点可怜的卖身钱。这比畜牲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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