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秘书讲写作:这是一篇涉中介服务费纠纷的答辩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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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不讲“世界上最小的鸡”是如何走红的,也不说北上广深豪宅又是如何炒热的。李秘书劝你不要跟风,也提醒你擦亮眼睛,尤其要警惕一些中介人员骗术。李秘书今天就与你分享一篇答辩状,是一位个体企业老总被所谓审计公司人员“下套”而成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辩文书,请求判令退还审计费用。李秘书把这篇答辩状提供给有中介服务矛盾纠纷的人员参考借鉴。
民 事 答 辩 状
答辩人:方某,男,汉族,1958年12月18日生。住广州市某区某街道28号,系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他个人身份信息略。
因原告诉我审计费用纠纷一案,现提出我的答辩理由和应诉意见:
一、原告并非是我所聘请的审计公司及人员,是公安局经侦大队卢某强人所难而找的审计人员,是他一手操办的,而且让我打款的那人根本就不是原告所称的审计公司人员,有证人证言为证。
二、原告并没有对本案进行实质性审计,也没有让我看到任何审计报告。原告没有给我提供任何服务和便利。
三、审计费用有出入。当初卢某与原告谈妥审计费用为3万元。实际我已分两笔支付了共3万元的审计费用,是卢某让我打给一个不认识的人陈某的个人账户。然而,卢某和原告不满足后又提出4万元审计费用不合理的要求,我当然不能接受。当时要求追加4万元是卢某亲口说让我先垫付,以后由公安局支付。为此,在卢某的诱逼与表态下,我打下4万元欠条。所以现在要求我偿还当然不能接受。
四、这个案子前身是本人向公安机关举报黄某,孙某二人合同诈骗案,结果不仅未维护我的合法公益,反倒让我成了被告,并付出了审计费用,造成我的合法权益未得到保护,反而遭受到侵害与损失。
五、在这个案情之中,黄、孙二人多次宴请卢某等办案人员到公司吃喝,暗中提供保护,结果到现在该案不了了之。而且卢某以调走工作为名叫我不要找他了。
六、另外在这份起诉书中,原告根本没有写明我已经支付了3万元审计费用的事实,这笔费用本是我冤枉所出,现在不仅未得到承认,反倒要另我支付4万元,而且当时卢某亲口许诺由公安局支付。
所以根据以上情况,我恳请人民法院公正裁决,要求对方退还我不应该支付的3万元所谓审计费用,因为这个费用是强加给我的。
此 致
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方 某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李秘书点评:本篇民事答辩状是一位个体企业老总在接到被人指控欠款未付的法院传票后,提出自己的答辩文书。在答辩状中,方某指出了此案发生的事由与经过:他在控告他人合同诈骗案时,受执法民警诱导推荐而接受社会上的会计公司审计而发生中介服务费、也就是审计费纠纷,要求法院判决不仅他不应支付所谓的4万元欠款,而且要求原告退还已支付的3万元审计费。李秘书获悉,此案中的方某已将民警卢某告上了法庭,卢某此前已被给予政纪处分,而提起诉讼的“原告”并未取得审计执业证书,但确有方某打给他的4万元欠条。大家说,方某已支付的3万元审计费该不该退还,另4万元欠款该不该偿付?李秘书交给大家来评判。
我们还是回到开头的两个热门话题:听说“世界上最小的鸡”--芦丁鸡,目前一对价格卖到40元以上,如果要挑色会更贵一些。你能养吗?还是长点心吧!北上广深的豪宅,背后有很多房产中介的“助力”,你想跟着炒吗?还是留点神吧!为何李秘书要拿这两个话题说事,是因为此案中的方某就是因为不长心、不留神而陷于了被动与官司,而且目前已败诉。如果他稍微有点常识,就不会相信民警卢某所称的“审计费由公安局支付”这个口头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