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有网友提问说:现在找工作,为啥试用期都要求6个月,我觉得试用期的时间太长了,根本不想妥协。
那么试用期长的企业是不是就意味这家公司不行?还是说企业故意把时间拉这么长,就想着蹭一波免费劳动力?
其实试用期的长短并不代表一家公司的好坏,在了解试用期长短的同时,我先给大家做一个科普。
对于试用期,国家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且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且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而且6个月的试用期薪资是不能打折的,一般来说表现好,符合公司要求都是有机会提前转正的。
如果你签订的合同不满3年,而且公司还在你试用期6个月内的工资打折,这样的公司就要谨慎考虑了。
试用期都有5大坑,如果遇到不要怕!
1、公司说我要对你进行一年的全面考察为由,要求试用期为1年。
参照法律规定,属于违法!
因为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试用期只发部分工资,不缴社保。
属于违法!
注意: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劳动报酬、休假、社保、福利等等)
3、公司以调整岗位为由,重新约定试用时间。
不可以!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没有重新约定的可能。
4、HR以你能力不匹配为由,让你主动离职,不然不给转正。
记住:让你离职没问题,但是要给补偿。
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岗位,且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不能胜任的才可以辞退,而且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N+1)。
5、HR威胁你如果不主动离职,就在离职证明上写被辞退,影响你未来找工作。
千万别怂,他就是吓人的,离职证明上只能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写被辞退。
如果你今后或已经遇到以上问题,一定要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沟通不成就劳动仲裁,赢面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