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的异议,怎样解决
律师解答:
对交通事故中的残疾鉴定有异议的,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残疾鉴定结论后三日内申请残疾鉴定。经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重新进行残疾鉴定。
相关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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