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深圳公开宣判一定要公开审理吗
律师解答:
不一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对社会公开,允许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公开审判是我国刑事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原则上都应当公开进行。无论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还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全国性重大刑事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都应当公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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