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协调一致,都同意离婚之后,向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申请,然后提交结婚证或者相关婚姻证明材料,登记员对材料进行审核,夫妻填写申请离婚的登记声明书然后等到冷静期过之后可以颁发离婚证。关于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手续的问题,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协议离婚程序有:
(1)双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等待离婚冷静期;
(6)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及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协议离婚是一种和平离婚的方式,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办理相关的手续,还有一种情况十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不一致,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诉讼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律知识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