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和罚息并存应该如何处理
应同时支持罚息和违约金请求。有些人认为,因为借款合同纠纷,而非民间借贷,故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利息的规定,即借款合同中银行利息、罚息、违约金加起来,年利率可以超过24%。另外,双方约定并不违法。
还有些人认为认为,应驳回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因为违约金的功能是弥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其具有惩罚性。而银行借款中的罚息也具有上述同样功能,且属于银行贷款业务中的普遍做法。
二、借款协议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
1、借款协议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和利息(罚息)两种责任形式在借款合同中是并行不矛盾的。违约金和借款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借款合同中违约金条款是有效的。
2、银行借款合同一般是由银行一方依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作的格式合同,少有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因为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不能过高或过低,国家规定的利率是强制性规定,特别是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利息和违约金之和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借款人即使未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法院也应依职权进行调整。否则会为民间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变相放高利贷提供了规避法律的途径。罚息区别于违约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或罚息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现行法律规定超过部分无效。
三、贷款合同违约应怎么处理
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贷款人为了执行国家赋予的信贷监督职能,对借款人违约必须采取信贷制裁措施,贷款人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这也是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
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
(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的。
综上所述,在借款合同中出现两项现金矛盾的时候应该先处理其中的一项就是罚息而不是违约金,违约金可以驳回,近几年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人选择借款消费而导致无法偿还,因此一定要好好规划自己的消费能力,以免到时候产生纠纷,这对当事人的生活工作都会造成巨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