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协商处理方法有哪些,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协商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是:医患双方直接或通过医院所在地县市区级“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是我们国家司法体系的一个特色,目前在我国各地县市区级已经建立多年,也取得较为理想的业绩,深受当事人的欢迎。
二、相关内容拓展
现实中,用“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解决医疗纠纷有其优势。
1、人民调解制度和其他纠纷解决途径相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时间短,速度快,而且普及型较强,运作比较成熟,成效比较明显,最重要的是程序简易,患方接受相对容易,回避了患方因为知识文化的差异带来障碍。
2、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具备专业调解和平衡的优势,比较方便快捷地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吸收专兼职的医疗、法律专业人员参加调解,能够在专业知识方面建立权威,消除双方协商解决纠纷时可能遇到的患方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增强患者一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同时第三方的介入,平衡了纠纷双方了力量的对比,使患方在心里上不失衡,从而能够在谈判的过程中控制情绪,避免了因为心里失衡带来谈判过程的偏见和过激,导致谈判的中断,有利于和谐氛围的形成,最终在双方自愿和平和的状态下解决争议和分歧。
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医患双方均不收取费用,免除了许多患者对纠纷解决费用的担忧。医疗费用的负担已经给很多中国家庭造成了难以承受的压力,加之纠纷的出现更是雪上加霜。
人民调剂委员会免费服务减轻了患方经济上和心里上的负担,从实际角度考虑是有利于医方的,对于谈判环境和结果都是有催化和促进作用的。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有利于政府精简机构和提高效率,也缓解了由医疗领域所引起的针对政府职责不满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生病住院几乎是我们下意识的行为,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医患之间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医疗纠纷的产生,发生纠纷就需要解决,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中首先推荐的就是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解决。这种方式针对性强,效率高,也避免了时间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