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动离职扣上个月工资可以吗?
不应该扣上个月的工资的。
按劳分配是规定的基本原则,只要职工付出了劳动的,单位就应支付相应的工资。
单位可以根据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不能因职工旷工而扣除上个月的工资;如果因职工未提前通知单位离职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根据规定,要求职工赔偿损失,而不能简单地扣上个月的工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员工擅自离职工资怎么计算
离职与辞职没有本质的区别,从以前的规定看,一般是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干部由于某些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用人单位供职,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要求,经批准后可办理离职手续,享受一次性的离职费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当然,有的也不发离职待遇。
归侨、侨眷职工因私获批准出境定居,凡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规定发给一次性的离职补助费。工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工龄10年以上的,从第11年起,每满1年发给1个半月的本人标准工资,但离职补助费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4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职工要求离职另谋职业问题的复函》规定,凡要求离职在城镇另谋职业的职工,经批准离职后,不发离职待遇。
综上所述,员工自动离职,单位可以对员工的工资进行扣薪处罚,但不可以直接扣上个月工资,若所在的用人单位不支付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这个时候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追究单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