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被送到监狱去服刑。这种情况比较少,但是肯定有。案子小,侦查,起诉,判决快。才能有进监狱的机会,一般收监在半年以上。被判一年,余刑半年以下,就在看守所当“劳动犯”了,干些杂活,没活就在号室里熬到刑期结束。
大家都明白了,在监狱服刑比看守所各方面要好多了。单管理就不能相比,监狱的活动空间大,接触的人也多,在看守所就是已决犯,也不能与其它号室的嫌疑人随便沟通,以防往外传递“信息”之类滴!
半年以上的犯人送监,在入监队最短一个月,下监区就是几个月。这种人如能把“老改尖子”气的吐血。刑期长的更生气,人家会坐啊!到监狱体验一下就毕业了,直是幸运儿啊!
刑期短的犯人,可能刚背会“守则”,会走正步,熟悉规矩,就回家了。我估计没有啥特别的体会吧!新鲜而已,队长管理不严,组长懒得理他,都没必要得罪这种人。哪里有哪里规则,这些人在监狱一切比较照顾。判得少意味着“不慎”触法,管教们一般不下功夫对其谆谆教诲!几个月后就自由了。只能说熟悉了一个自由人恐惧的环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