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最近几次反杀案的轰动效应,最高法已经出台了相关法令,当事人如果感觉到有人会对他进行攻击,可以预先携带防卫工具。下面,我来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某工地一对夫妇工作时,妻子被几名工友调戏,丈夫上前理论,被这几人言语威胁,注意,是言语威胁,没有实际攻击。于是,丈夫报警,警察来了以后,由于当事人没有攻击行为,所以仅仅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结果这几人怀恨在心,商议报复,被丈夫从其他工友口中得知。于是,这名丈夫随身携带了一把刀具,以防不测。果然,几天以后,这几名工友喝了酒以后,跑到这对夫妻宿舍,对丈夫进行殴打,丈夫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捅伤了几人,其中一人伤重不治而亡。最后这件案子来来回回倒腾了一年多,丈夫被判正当防卫,当庭释放。
第二个例子,本人亲历。多年以前,我在某单位上班,任仓库主管。过年以后单位新招一批工人,一般来说,新来的工人干活都会积极努力,给单位留个好印象,结果这批来的工人里面,有一个人从来的那天就不干活。连续两天,带他的师傅每次找他干活,都找不到他人,于是就和领班说。领班找了几次,基本上不是在厕所就是躲在哪个角落里玩手机,于是领班来找我,说不要这个人。于是第三天我亲自观察了一下,果然整个白天,我几次去找他都没找到,中午来了一辆货车,仓库里所有工人都去卸货,这人还是没出来。下班的时候,我守在打卡处,见到了这个人,把他叫来办公室,跟他说发他这三天的工资,明天不要来上班了。结果这人说我本地人欺负外地人,又吵又闹,最后放下话来,叫我下班途中等着,会找人来收拾我。谁实话,那段时间下班,我都尽量和其他人一起走,并且随身携带一把美工刀。好在一直过了两个月,也没人在路上拦我。像这样的事,基本上报警是没用的,别人只不过在口头上威胁,然后人跑掉了,我的上下班路线是固定的,如果对方真带了几个人来打我,报警和逃跑来不及的情况下,我只有掏刀自卫了,即便伤了人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