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事业单位职工长期病假规定
律师解答:
为适当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困难,有利于病假人员尽快恢复健康,按照劳动分配的原则,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作出以下规定: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内的,应当支付原工资。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按照工资支付。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以上的,工资的80%;(3)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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