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郑州民事律师-不想结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律师解答:
不想结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不结婚可以领养孩子。不结婚领养孩子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养孩子的条件是:
1、收养人无子女;
2、收养人年满30周岁;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婴,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
收领养要遵循最基本原则,不可以借着领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领养孩子一般能领养多大的?
领养孩子一般没有对孩子的年龄限制,但是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领养的孩子能改姓吗?
对领养来的孩子,如果想要改姓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和孩子的亲生父母沟通好,争取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了,那么也是可以给孩子改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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