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的问题
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房子本身的信息是否属实。首先要确定房产证。卖方身份证与合同签订人一致。如有委托等特殊情况,委托人需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委托书等材料,否则买方无法与其签订购房合同。其次,卖方出售的房屋所在地的地址必须与房地产证明书的地址一致,必须严格按照房地产证明书的地址填写。第三,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为准。出售房屋有赠送面积的,需要在合同其他条款中注明房产证中没有体现的部分。最后,房屋的产权人和共有产权人的名称应在合同中明确标明。二、约定房价、税费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三、约定交付时间和生活费支付问题四、明确违约责任五、删除合同中未约定的空白部分,防止利用这些空白在合同中作弊,危害你的利益。
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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