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东莞民事律师-要是办离婚的话她要是不来湖南可以办的吗

问:东莞民事律师-要是办离婚的话她要是不来湖南可以办的吗

律师解答: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定了破裂主义的离婚原则,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在十多年的婚姻法贯彻实施中,感情破裂原则为教育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婚恋观,缔造爱情婚姻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法律咨询:要是办离婚的话她要是不来湖南可以办的吗

我老婆广东的。感情不和好多年了分居也两年了今年想办离婚手续,可是他回广东了我在江苏

律师回答:

要到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在被告暂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叁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叁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叁十叁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叁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叁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叁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叁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叁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其他人还看了:

★ 离婚财产婚内公证到底属于谁的

★ 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搜索建议:
热博

 龚毅:最好的视频学习机

周明明的回答:其是是没有最好的学习机的,只能说是哪一种学习机不错或是适合你用,现在市场上的品牌较多,我就主要的分析一下,诺亚舟搜学功能好,但是英语发音不准.好记...(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