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水利设施用地?
律师解答:
用于水库、水工建筑的土地。包括:水库水面。人工修建总库容≥10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以下的面积。水工建筑用地。除农田水利用地以外的人工修建的沟渠、闸、坝、堤路林、水电站、扬水站等常水位岸线以上的水工建筑用地。今天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来大家带来的是水利设施用地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1、水利工程用地:包括挡水、泄水建筑物、引水系统、尾水系统、分洪道及其附属建筑物,附属道路、交能设施,供电、供水、供风、供热及制冷设施。
2、水库淹没区。
3、堤坝工程。
4、河道治理工程。
5、水闸、泵站、涵洞、桥梁、道路工程及其管护设施。
6、蓄滞洪区、防护林带、滩区安全建设工程。
7、取水系统:包括水闸、堰、进水口、泵站、机电井及其管护设施。
8、输(排)水设施(含明渠、暗堰、隧道、管道、桥、渡槽、倒虹、调蓄水库、水池等)、加压(抽、排)泵站、水厂。
9、防汛抗旱通信设施,水文、气象测报设施。
10、水土保持管理站、科研技术推广所(站)、试验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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