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以为冤枉了黄晓明,因为经常看到他在台上风风光光,讲起话来头头是道,又是如何做人,又是怎么演戏,还被湖南台高光邀请上了"中餐厅",电视台更是充斥着他们夫妻的广告,这样金光闪闪的人物能"犯事"吗?所以,我真以为有人冤枉了黄晓明。但看了黄晓明的声明后,让我的看法来了个急转弯!
从黄晓明的声明中可以看到,他是一个很不诚实,谎话连篇的人,是一个敢做不敢当的人,他的声明极力为自己推脱责任,什么理财不慎,什么概不知情,什么都是委托他人办理的,把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一副含冤受屈的样子。其实他的所有解释逻辑不通,与理不符,狡辩心理昭然若揭!
很多人都认为,黄晓明怎么敢把自己成千万甚至过亿的钱交给不认识的人去打理,那么多钱,那么多账户,获利又惊人!而这些黄晓明一点不知情吗?这样的话恐怕连幼儿园的孩子都不相信,百分之千的谎言!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不为。法律不会无缘无故的冤枉好人,也不会放过坏人。黄晓明说过当演员没有安全感,我看这话不完全对,对于大多数正直、守法的演员来讲,他们不会认为当演员没有安全感,不违法哪来的不安全。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感到当演员没有安全感!不要把自己的特别感受抛锅给别人,好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