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 案例一:武汉籍某轮(总吨:5621,主机功率:1920KW)自象山至宁波的航行过程中,于2016年08月16日1030时,在北纬29°39.885′,东经121°53.726′附近打开生活污水直通海阀,后一直未关闭该阀门,直到2016年8月18日1030时靠泊期间被海事执法人员发现才关闭,导致该轮在以上时间段内共向海洋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约0.56立方米,其排放位置均位于中国领海基线以内。 ” “ 案例二: 南通籍某轮(总吨:22359,主机功率:5830KW)自泰州至宁波的航行过程中,于2016年08月15日1630时抵达宁波港虾峙门锚地锚泊,锚位为:北纬29°46.0′、东经122°26.1′。在锚泊期间,该轮对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直通舷外的管路阀门进行了一次检修,并于16日0630时靠妥宁波中宅码头2#泊位。此次检修后,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直通舷外的管路阀门一直处于打开状态,导致该轮在锚泊检修至执法人员上船检查期间(15日1630时至16日0930时)共向海洋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约0.3立方米。 ” 上述两船舶均违反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MARPOL73/78》公约附则Ⅳ第11.1条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5篇第5章1.3.1条的规定。 当事船舶均持有有效的海上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但船长船员对公约的具体规定和国内法规缺乏准确理解,对生活污水处理缺乏谨慎地操作,最终 违章排放生活污水的两船舶各面临高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分析与解读 相信很多人都存在疑惑,什么是生活污水呢?怎么排放生活污水才算合规?距最近陆地又是怎么认定? 什么是船舶污水? 根据《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以下简称《MARPOL73/78》)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生活污水是指:1)任何型式的厕所和小便池的排出物和其他废弃物;2)医务室(药房、病房等)的洗手池、洗澡盆和这些处所排水孔的排出物;3)装有活动物的处所的排出物;4)混有上述定义的排出物的其他废水。 怎么排放生活污水?
除《MARPOL73/78》附则Ⅳ第3条的例外情况外,禁止将生活污水排放如海,除满足下列要求:
1.在距最近陆地3海里以外,使用主管机关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或消毒的或来自于储存活动物处所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在船舶以不低于4节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
2.船舶配备正在运行的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1)装置的实验结果已载入《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和2)排出物在其周围的水中不应产生可见的漂浮固体,也不应使周围的水变色。
重要提醒: 《MARPOL73/78》附则IV于2003年9月27日正式生效,2007年7月7日正式对我国开始生效。同时,我国针对公约内容制定了一系列细化落实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其中违反《MARPOL73/78》附则IV排放生活污水将视情节轻重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最近陆地”?
根据《MARPOL73/78》公约的定义条款,“距最近陆地”系指某领土按照国际法据以划定其领海基线的距离,但除澳大利亚东北海面以外。因此“最近陆地”并非物理或者一般意义上的陆地,此处的“最近陆地”是指中国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所划定的领海基线。
领海基线到底在哪里? 1996年《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划定了由78个基点连线而成的我国海域部分领海基线。其中涉及宁波港区的基点为: 11.佘山岛北纬31°25.3’ 东经122°14.6’ 12.海礁北纬30°44.1’ 东经123°09.4’ 13.东南礁北纬30°43.5’ 东经123°09.7’ 14.两兄弟屿北纬30°10.1’ 东经122°56.7’ 15.渔山列岛北纬28°53.3’ 东经122°16.5’
( 图片仅做参考)
以上各基点直线连成即为领海基线。各船舶公司和船长要仔细研究东海领海基线,确定领海基线的位置才能明确你的船在哪里排放生活污水才不会引来海事机关的行政处罚。 船员如何规范操作 准确理解公约内容 加强对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宁波水域最新海图。切实理解“最近陆地”并非指物理上或常识上的陆地,而是具有明确含义的法律定义,简单地说公约所指“最近陆地”指的是中国领海基线。距领海基线3海里以外允许排放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距领海基线12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或消毒的生活污水。各船舶公司、船代公司要准确理解“最近陆地”的实质含义,以免造成生活污水的违章排放,从而污染海洋环境。
谨慎操作,严格检查 即使理解了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规定,某些船员在操作中仍缺乏谨慎地操作。如上述两案例中船员疏忽大意忘记关闭阀门,致使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在港区,影响沿海海洋环境,从而面临高额罚款。
温馨提醒:
提醒各位船长船员,在制定航海计划时就应当将生活污水排放计划妥当,明确目的港相关规定,仔细检查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阀门,在临近港区时确保阀门处于关闭状态。因疏忽大意造成的违规排放是一定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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