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长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部长
岗位编号
不填写
所在部门
集团法务部
岗位定员
1人
直接上级
集团分管副总裁
工资等级
不填写
直接下级
集团法务部所属人员
薪酬类型
不填写
所辖人员
岗位分析日期
2018年8月
本职: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
责
一
职责表述:主持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工作
任务
1.领导和监督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并向主管领报告本部门工作情况;
3.制订本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规定,报批通过后执行;
4.负责本部门的团队建设工作,对本部门各岗位人员的招聘和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完成或布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
责
二
职责表述:参与构建集团法律支持体系和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工作
任务
1.研究并协助集团领导层正确执行与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起草法律支持、法律风险防控重大制度文本及其修订方案;
3.适时提出修改、纠正涉及法律支持和法律风险防控的各项工作流程和制度的建议;
4.负责为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法律风险分柝,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5. 负责与当地党委政法委、政府法制部门及各司法、执法机关和部门的沟通联系。
职
责
三
职责表述:负责管理集团所涉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
工作
任务
1.指导、协调本部门案件管理岗位人员完成案件管理日常工作任务;
2.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审定案件管理有关制度文本及其修订方案,并报相关领导审查定稿;
3.接受委托授权或者组织指导本部门法务人员接受委托授权,代理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直接参加诉讼或非诉讼活动;
4.联系、配合并监督外聘执业律师完成讼诉或非诉讼工作任务。
职
责
四
职责表述:负责集团合同、制度的管理工作
工作任务
1.协调、指导本部门合同、制度管理岗位人员完成合同、制度管理日常工作任务;
2.接受领导委派参与集团重大战略性项目和决策的考察、谈判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
3.起草或在本部门权限范围内审定集团重大合同、重要制度、对外的重要法律性文件等文本;
4.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跟踪监督集团重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重要制度的执行等情况,适时提出督促、整改或修订意见和建议。
职
责
五
职责表述:负责集团知识产权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工作
任务
1. 协调、指导本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岗位人员完成知识产权管理日常工作任务;
2.处理集团知识产权申报和维护的重大法律事务;
3.依法保护集团知识产权,对于侵害或可能侵害集团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或提出防范性建议方案。
职
责
六
职责表述:负责集团内部法制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咨询工作
工作任务
1. 制订集团内部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培训的计划和预算,并报领导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后组织实施;
2. 协调、指导本部门法务工作人员完成集团内部法律咨询日常工作任务;
3.组织讨论重大法律咨询事项;
4.审定对于重大法律咨询事项的书面答复意见。
权力:
1.对集团内部制度规定范围内职能的管理权;
2.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的招聘、使用和考评的建议权;
3.对本部门各岗位工作的领导、监督权;
4.接受授权委托,对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所涉诉讼或非诉讼活动的代理权;
5.在权限范围内的费用开支审查权。
工作协作关系:
内部协调关系
集团公司各部门和集团所属各子公司
外部协调关系
各政法、司法、执法机关或部门和相关的律师事务所
任职资格:
教育水平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专业
法律专业
年龄
35岁以上
性别
不限
培训经历
不限
经验
5年以上企业法务工作经验或10年以上律师等职业法律工作经验
知识
企业管理知识、法律专业知识
技能技巧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
个人素质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判断能力,良好的个人品德和担当精神;遵纪守法,没有刑事处罚不良记录。
其它:
使用工具/设备
工作环境
工作时间特征
所需记录文档
考核指标:
1、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2、临时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率
3、合同、文件等审查的及时率和差错率
4、本部门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内部制度受到重大处罚的件数
备注
岗位说明书(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
副部长
岗位编号
不填写
所在部门
集团法务部
岗位定员
1人
直接上级
集团法务部部长
工资等级
不填写
直接下级
集团法务部所属其他岗位人员
薪酬类型
不填写
所辖人员
岗位分析日期
2018年8月
本职:协助法务部第—负责人完成本部门的整体工作任务
职责与工作任务:
职
责
一
职责表述:协助部长开展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工作
任务
1.协助部长完成本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工作任务;
2.协助部长完成对外联络、沟通工作任务;
3.部长或第一责任人因故不在岗时,主持本部门日常工作。
职
责
二
职责表述:分管案件管理工作
工作
任务
1.配合部长指导、协调本部门案件管理岗位人员完成案件管理日常工作任务;
2.审查案件管理有关制度文本及其修订方案;
3.接受委托授权或者组织指导本部门法务人员接受委托授权,代理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直接参加诉讼或非诉讼活动;
4.联系、配合并监督外聘执业律师完成讼诉或非诉讼工作任务。
职
责
三
职责表述:分管合同、制度管理工作
工作
任务
1.配合部长协调、指导本部门合同、制度管理岗位人员完成合同、制度管理日常工作任务;
2.接受领导委派参与集团重大战略性项目和决策的考察、谈判等工作,并提供法律意见;
3.起草或审查集团重大合同、重要制度、对外的重要法律性文件等文本;
4.调查、了解集团重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重要制度的执行等情况,适时提出督促、整改或修订意见和建议。
职
责
四
职责表述: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
1.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法务管理工作任务;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权力:
1.对集团内部制度规定范围内职能的管理权;
2.向部长提出对本部门所属人员的招聘、使用和考评的建议权;
3.对本部门各基础岗位工作的指导、监督权;
4.接受授权委托,参加集团公司或各子公司所涉诉讼或非诉讼活动的代理权;
5.部长授权行使的部长权限范围内的其他权利。
任职资格:
教育水平
本科以上学历
专业
法律
年龄
30岁以上
性别
不限
培训经历
经验
5年以上企业法务工作或律师等专业法律工作经验
知识
企业管理知识、法律专业知识
技能技巧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个人素质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判断能力,良好的个人品德和担当精神;遵纪守法,没有刑事处罚不良记录。
其它:
使用工具/设备
工作环境
工作时间特征
所需记录文档
考核指标:
1、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2、临时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率
3、合同、文件等审查的及时率和差错率
4、部长对其工作评价的满意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