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成都民事律师-残疾人办理离婚有什么不同?残疾人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律师解答:
残疾人办理离婚有什么不同?
残疾人士的离婚程序其实和普通人的离婚程序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残疾人士既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与普通人并无区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残疾人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残疾人离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根据有关公益福利组织或公益事宜举办者的申请,决定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和残疾人离婚有什么规定吗?
和残疾人离婚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考虑到残疾人的残疾程度和自身条件的差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多分给残疾人;如果双方都是残疾人,则应照顾其中一方或残疾程度较重的一方;
2、在处理住房方面残疾人应享有优先权。其中包括:双方共有的房屋,残疾人一方有权要求分割。非残疾人一方有条件的,应当给与帮助;
3、离婚时对生活有困难的残疾人应当给与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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