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大S指控汪小菲未履行离婚协议,3月起不再支付她生活相关费用,至今累计欠超500万元(台币)。大S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核发扣押命令。对此,汪小菲公布支出明细,并连续发文呛大S一家,双方撕破脸皮互揭。
长春国贸看到,汪小菲妈妈张兰在直播时表示,孙子孙女跟奶奶视频妈妈都不让。张兰说, “本来我们没想把孩子要回来,这次必须要回来了。要回来的理由很多,不说别的就说引狼入室,这只狼上网搜搜他是什么狼,他是专门摸什么的,我们家小玥玥以后越来越漂亮,怎么办?”强调这次已经下决心把孩子要回来。
那么,汪小菲作为父亲如何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为此,长春国贸采访了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宗律师表示,关于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首先是管辖问题,由于大S和孩子都在台湾,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次是送达问题,如果送达不了就没有办法开庭审理,也就没有办法进行实体审理。最后,即使法院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大S,如果大S不出庭,法院又很难缺席判决,因为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需要原被告双方都出庭,8周岁以上的孩子也可以自己表达想跟哪一方。综上分析,汪家想通过诉讼方式变更抚养权在程序上很难走得通,建议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