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答:
刑事诉讼法立案有两个条件:(一)有犯罪事实,即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程度,即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准备犯罪,需要一定的事实材料来证明。(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动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程序。只有同时具备犯罪事实和追究刑事责任两个条件,才能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相关法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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