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关于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
律师解答: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最长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这是我国医疗事故处理规定的特点,区分患者死亡和残疾,并给出具体的计算标准。由于精神损害的不确定性,在对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上各国大都采取非常谨慎的太多,往往更多的是给出一个指导性的判定标准,具体的处理归纳为法官的“裁量权”。但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为死亡6年、残疾3年。因此,医疗事故死亡没有死亡赔偿金,只有精神抚慰金赔偿。具体精神抚慰金赔偿金额不同,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相关法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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