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土地时,肯定涉及到对居民的房子拆迁的问题,少部分居民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不想要拆迁补偿的话,是不是拒绝了签拆迁协议,就可以不强拆了?小编对这个问题,从下面几个方面来进行解释。
第一,拆迁是属于国家政策性的工作,当地的居民应该配合政府进行拆迁。需要了解的是,政府进行土地征收和房子拆迁的工作,是根据整座城市的建设规划来进行的,不可能因某些人不同意拆迁,从而改变总体建设的规划。对于不想拆迁的问题,政府是有办法强拆的,所以我们可以向拆迁政府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表达自己的需求,求得合理的补偿。
第二,不同意拆迁是不是可以有效阻止拆迁?1,不想在拆迁协议上面签字,是不可以阻止拆迁活动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规定,双方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间之内,沟通不成功的,由征收政府部门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照这个条例,根据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并给予公告。所以不同意签字拆迁的话,政府部门会发出征收补偿的公告,然后就可以对相关房子进行强拆了,不签字是不可以阻止拆迁发生的。
2,阻止拆迁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法律程序,撤销征收的决策。不想拆迁的时候,可以申请行政裁决。只有在拆迁部门撤销拆迁决定的时候,才会终止拆迁活动。
最后,小编强调一下,征地拆迁是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的必要行为,不可能因私人原因而终止行动。被拆迁人可以去争取更多的补偿,对拆迁赔偿的情况有疑问的,也可以依法处理,还可以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