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杰在和警察局局长的对峙中,通过利用心理学、各种社会言论和时间交错等手段,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让很多人无法理解的是,明明已经逃过一劫,又为何认罪自首呢?那还不如当初直接自让他的大女儿自首来的爽快,何必搭上自己和妻子的人生,造成小女儿失去双亲照顾的局面呢?思来想去,无非就以下几点原因。
1、广电局的限制众所周知,现在的广电局对影视剧的审核非常严苛,出台了很多限制令,比如“限古令”等等。一般不宣传正能量的影片,最终都可能被驳回。如果《误杀》里李维杰(帮凶)不自首,那就符合“犯罪就要接受法律制裁”的政策。但李维杰只是帮凶,他扛下了所有的罪状,让真正的凶手(大女儿)逍遥法外是不行的。所以到最后妻子阿玉(帮凶)和大女儿平平(真凶)也自首了,但电影并没有谈及对他们三人的审判结果。
2、影片目的是宣传正能量,而不是教人如何逃避犯罪影片开头,就有这么一个画面:李维杰去寺庙里布施,僧人是接受并给予了他祝福。而当李维杰想方设法为女儿脱罪后,再次去寺庙布施时,僧人拒绝了,说他“无相可施”。这个情节很明显就是一种对比,神灵是不会给“犯有大罪”之人祝福的。
而《误杀》这部影片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抨击社会现象的不公,更多的是告诫观众:要敢于为自己犯下的错赎罪,不要利用和欺瞒自己身边的人(餐饮店老板颂恩等)。
所以最后李维杰一家自首,为自己做错的事忏悔,也算是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