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量收购粮食是否违法这个问题,答案是非常明确的,只要你依法进行收购,不搞强卖强卖,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曾经一个时期, 在国家统购统销的形式下,粮食经营被视为投机倒把进行打击。统购统销政策取消后,进行粮食收购也必须持有粮食经营许可证,无证经营便为违法。但是,因为现在粮食收购许可证制度已经废除,根据国家最新的《粮食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依法从事的粮食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所以,不管你是企业也好,是普通的农民也好,只要你有充足的资金得储藏能力以及销售渠道,尽管可以敞开收购农民的粮食。
不过,在收购经营活动中,虽然不必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但还是应该依法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因为国家《粮食通管理条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后,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并且,取得收购资格,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也就是说,进行粮食收购,必须有经费、有仓储、有检验能力。
而在经营活动中,应该公平经营,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价格上,主要按照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价格,不允许欺压百姓,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并且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就是不允许过去的打白条形式。
综之,只要粮食收购者具有收购、仓储和销售能力,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无论你收购多少粮食,国家都不会判你囤积居奇,不会判你投机倒把,你可以放心地进行粮食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