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海南共享农庄高质量发展,即日起至9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开展2022年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申报认定主体为按照《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2022年修订)》建设,并符合《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的共享农庄。运行监测对象为2019年认定的20家海南共享农庄。
海南共享农庄,是指以充分涵盖农民利益的经济组织形式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或乡村住宿场所)共享为主要特征,集绿色循环农业、创意农业、立体农业、农事体验、众筹认养、文化传播、旅游观光、科普教育、休闲度假、养生养老、产品展销等于一体,让农民、投资者、消费者广泛参与和共同受益的乡村振兴综合经营发展模式。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海南共享农庄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并指出,海南共享农庄根据基础条件、经营状况、管理服务体系、产业发展及联农带农等综合情况分为“金椰级、银椰级、青椰级”三个等级。
其中,金椰级共享农庄,要求上年度经营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年度带动农户200户以上;上年度直接吸纳本省农民就业40人(连续就业3个月以上)以上,或提供劳务用工15000人次以上;得分应在90分以上。银椰级共享农庄得分应在80分以上,青椰级共享农庄得分应在70分以上。
海南共享农庄的认定每年开展一次,监测每两年开展一次。共享农庄申请主体为经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且经营范围包括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组织。在建设模式、管理服务体系健全、经营状况良好等三大基本条件方面要满足相关《暂行办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