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房主孙先生和购房者李先生来到市第二公证处,咨询房屋如何交付的问题。原来,李先生想购买孙先生手中的一套二手房,双方协商谈妥了交易价格。但由于购房金额较大,房主孙先生担心李先生不能一次性全额付款,而李先生担心自己付款后,房产证不能顺利更名过户。了解了双方的顾虑,公证员建议双方办理一项提存公证。购房者将购房款存入到公证处的提存账户,由双方约定提存的条件。当房产交易顺利完成后,房主即可凭更名后的产权证,到公证处领取提存款。若在双方约定期限届满没有办理完更名过户手续,公证处经核实后将提存款退还给购房者。7天后,双方办理完产权更名手续,一起拿着更名后的产权证来到公证处。公证员核实后,立即将李先生提存的购房款支付给了孙先生。
据市公证处公证员介绍,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多年前,我国即开展了这项公证业务,但办理者寥寥无几。近两年,前来办理二手房买卖提存公证的居民越来越多。买卖双方普遍认为,进行提存公证能够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降低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