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刑事案件受害人赔偿流程是什么?
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中,受害人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这样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赔偿处理,最后由双方协商支付赔偿金,被告人家属为了使被告可以获得较轻的刑罚,一般会主动联系受害人,通过积极赔偿来获得谅解书。协商赔偿数额法律没有规定,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财产损失、人身伤亡损失、精神损失为基准来主张赔偿数额。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双方就赔偿数额很难协商一致,往往是一方认为自己要求的赔偿是合理的而另一方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而且双方反悔的可能性都较大,执行力较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关法规
《20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3]14号2013年12月23日发布2014年1月1日实施)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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