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特约通讯员:陈俊)为进一步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出台新政,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城镇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保障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该办法主要解决城镇两类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一是解决我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问题;二是解决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在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而不能按月享受基本的问题。
超龄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条件:1、具有本区城镇非农业户口(2009年12月31日前非农)。2、本区原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工 (含返城知青)。3、有原始资料证明其工作经历。4、在200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或女年满55周岁。5、未参加城镇职工或被征地农民及坝区移民基本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