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用期劳动派遣—保证用人单位准确选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劳务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2、企业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可节省用工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工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同时也可择地缴纳社保,节省企业社保开支。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需为劳动者投五项保险(企业需负担500元左右不等),而使用劳务派遣工,可以极大的减少了企业社保支出。
3、企业实行劳动派遣可以节省用工单位劳动力,用工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劳务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工单位用人的灵活性。
4、减少劳动纠纷,增加企业用工的灵活度和自主权。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签订派遣服务协议,劳务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人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人事(劳动)关系上可能出现的纠纷。
劳务派遣单位有以下情形的,被派遣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低于2年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员工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被派遣员工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的。
3、劳务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员工收取非法费用的。
5、劳务派遣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员工接受派遣的。
6、劳务派遣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员工人身安全的。
7、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劳务派遣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或被吊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