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各级党委的组织部长都由常委担任,属于地方核心决策群的一员,其常见的发展路线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调往上级党委的组织部担任副职。例如,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上调到省委组织部担任副部长一职。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调动并不改变个人级别,仍是副厅级平调。
不过,省里的平台更大,担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后,能更方便地解决正厅级。
不管是在组织部内部解决,或是外放其它正厅级岗位,再不济晋升一级巡视员,都比市里要容易的多。
因此,这种调动一般被认为是平调重用。
第二种,是就地转任党委的专职副书记。转岗副书记后,就从普通常委成为地方排名第一的副职,实现了党内地位的飞跃,是一种非常优秀的发展路线。
虽然个人级别也没有变化,但是在任何一个地区,专职副书记的影响力都非常大。最简单的例子,在所有的地方重大活动中,组织部长的名字不一定出现,但副书记的名字一定是出现的。
能够担任副书记一职,意味着基本拿到了晋升正职的门票。以市委副书记为例,进可提拔担任市长、省厅厅长,退可转岗人大主任、政协主席,正厅级触手可及。
因此,这种转岗是明显的平调重用,也就是所谓的进一步使用,需要进行任前公示。
第三种,是转岗同级政府的常务副职。这种属于普通平调,党内身份没有变化,仍然只是常委。
但是,政府常务副职的分管工作非常多,也非常重用,在地方的职权和影响力要明显高于组织部长。
另一方面,有些组织部长缺乏政府工作经验,在冲击更高职务时履历相对单薄,竞争力不足。
此时,转岗后就能补足这一短板,因此,这种调动也被视为一种不错的选择。
第四种,是转岗所辖地区的党委一把手。例如,市委组织部长转岗担任当地重要县级市的书记一职,省委组织部长转岗担任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的书记一职。
从一个部门的一把手变为一个地区的主要负责人,工作重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职权可谓是说一不二。
相应的,肩上的担子也变得非常重,各项工作都是第一责任人,压力非常大,非常考验干部的全方面素质,如果能干出成绩,很容易受到组织的关注。
因此,这种调动也非常不错。
第五种,是转岗同级的人大、政协。如果能直接一步到位接任当地人大、政协的正职,是非常不错的,虽然职权变小了,但实现了从副职到正职的飞跃。
如果是转岗当地人大、政协的副职,一般是年纪偏大、退居二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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