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为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解决目前面临的能源安全、生态环保、水资源承载能力等诸多问题,从多个方面出台政策支持。
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从严从紧控制现代煤化工产能规模和新增煤炭消费量,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确需新建的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确保煤炭供应稳定,优先完成国家明确的发电供热用煤保供任务,不得通过减少保供煤用于现代煤化工项目建设。
加强规划布局引导
加强规划引导,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存量现代煤化工项目加快实施先进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新建煤制烯烃、煤制对二甲苯(PX)、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可降解材料等项目重点向煤水资源相对丰富、环境容量较好地区集中,促进产业集聚化、园区化发展。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鼓励新建现代煤化工项目承担相应的技术创新示范升级任务,实施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产业技术优化升级,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推动现代煤化工装备数字化建设,鼓励现代煤化工企业、装备企业、服务商组建联合体,研究开发现代煤化工智能装备与场景融合技术,培育一批智慧生产典型场景。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引导现有现代煤化工企业实施节能、降碳、节水、减污改造升级,加强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强化能效、水效、污染物排放标准引领和约束作用,稳步提升现代煤化工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施改造,对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关闭。坚决落实以水定产要求,强化水资源论证和项目用水管理,推广应用密闭式循环冷却等节水技术,推动新建项目每吨产品新鲜水耗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加强安全环保监管
严把项目安全、环保准入关口,项目选址及污染控制措施等须满足安全、环境准入要求,新建项目需布局在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所在省份需完成国务院督查中关于现代煤化工产业整改事项。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和环保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防土壤地下水污染,及时消除安全环保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关整顿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