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货款交给我们,不通过商场收银系统,可以赠送一些电器或者再打个折。”在一些大型品牌商场购物,常听到销售员这样说,不少消费者都会心动,理所当然的认为货款交给谁都一样。殊不知,这类行为属于商场禁止的“私下交易”,看似获得了更多优惠,却可能给售后服务埋下了隐患。
案例一:
2022年7月23日,王先生到某品牌家居商场购买全屋定制家具,与商场内一家居店铺签订了“小区最美展厅”项目的全屋定制合同,合同签订时预付40888元,款项直接付给了店铺商家。根据合同约定,对方赠送冰箱、电视及吸尘器,并另外承诺赠送一台电商价4999元的洗衣机,且所选电器允许按照电商价格随意调换。2023年2月11日交付第二笔项目进度款,主管及销售人员承诺再赠送价值3000元灯具,期间,他曾多次线上线下与项目主管和设计师核实赠送电器问题。2023年4月12日,王先生交完全部尾款后,商家开始对赠送电器的各种承诺不认账,首先是辩称对接人不了解情况,后面公开不承认白纸黑字的合同约定,多次交涉,就是不愿履行合同,称是销售人员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出现纠纷后,王先生找到商场,商场称消费者的货款是直接交给商家,没有通过商场,属于私下交易,无法协调。王先生认为商场内商家私收消费者货款,属于商场管理问题,出现消费纠纷,商场同样应该承担责任。
消费者供图
案例二:
田女士在某品牌家居商场的一家空调销售店面购买了一台中央空调,总货款66000元。按照合同约定将货款全部付给了销售商家,但是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多了,空调主机仍然未安装,使得她迟迟无法搬进新家入住,多次打售后电话催促,对方都以主机没货为由拖延。田女士找到商场,商场却以货款是直接交给店面商家,没有交给商场,属于消费者与店铺商家之间的私下交易为由推脱。田女士称,当时空调销售商家表示钱交给谁都是一样的,她认为,作为消费者,并不完全清楚商场与商家之间的关系,空调销售商家误导消费者直接私下交钱,这应该是商场的管理不够规范,商场不应该以此推责。
消费者供图
四川消费网提醒:
1、到大型商场购物,如果规定统一收银,切忌与店铺内商家私下支付货款。消费者选择到大型品牌商场购物,主要是因为其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更有保障。如果商场规定统一收银,且已经明确告知,切忌轻信店铺商家各种说辞而与其私下交易,特别是当商家以赠送礼品、折扣等为诱饵提出私下付款时,不能贪图一时优惠,不然,轻则无法享受商场各项保障服务,重则商家收款不发货,资金安全难以保证。
2、在统一收银的商场购物,特别是购买大件商品时,最好签署有商场公章的合同,合同中要约定清楚双方的责权利,如果承诺有赠送商品,合同中要特别注明。
3、商场如果规定必须统一收银,禁止“私下交易”,应当在显著位置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将统一收银的规定及私下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进行明确提示。同时,商场应强化对商户的管理,监督商户遵守商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当商家与消费者私下交易发生纠纷时,商场也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消费者处理问题。
4、购买商品后,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特别是能够证明是在某商场内购买的产品,而非在其他地点私下交易的证据材料。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警事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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