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培训、美容美发、住宿餐饮、体育健身等诸多行业都应用办卡消费业务,这种单用途预付卡业务对便利支付、促进消费、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同时,随着发卡量日益增长,诱导办卡、夸大宣传、商家关门跑路、退费维权无门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频频发生。据统计,2020年,北京市关于单用途预付卡消费投诉就有17万件,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行业,投诉量是2019年的8倍多。
重播播放00:00/00:00正在直播00:00进入全屏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发卡主体无门槛、预收资金无监管、服务质量无保证三个方面。针对这些消费者的心头难题,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予以规制,该《条例》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主要规范了经营者发行、兑付单用途预付卡等相关行为,解决了办卡容易退卡难霸王条款卷钱跑路等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
《条例》有以下几个亮点:
首先,对于层出不穷的卷钱跑路行为,《条例》规定建立预收资金存管制度,要求商家必须在存管银行设立一个专用账户,商家收取的预付卡资金必须进入这个账户,然后商家要按照规定才能从这个账户支取款项,非常有效地防止商家卷钱跑路。
第二,对于消费者冲动消费,事后退卡遭遇商家 概不退款或者扣高额违约金等纠纷,《条例》明确规定,消费者自购买预付卡之日起7日内未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退卡,经营者应当于5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不过,办卡赠送的产品和服务是要退还或者支付合理价款的。
第三,对于卡内余额退款难问题,《条例》明确了,预付卡内余额不足以兑付单次最低消费等情形,只要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商家应在15日内根据消费者的要求退款。
第四,对于预付卡领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事项,《条例》也重拳出击,根据《条例》规定,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第五,为尽快化解因预付卡产生的纠纷,《条例》设置了接诉时限的条款。消费者就单用途预付卡投诉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执法部门要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消费者。
不仅如此,《条例》还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将经营者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向社会公布。
供稿:通州法院
文字:马帅
策划:岳兵
编辑:岳兵 姚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