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近些年来,有些地方和单位在特定的范围内(例如在班组,门店、柜台、列车、公交车等场所),让共产党员挂出或佩带表明共产党员身份的标识,使共产党员有一种责任感,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共产党员佩戴党徽是十分严肃的问题。党徽的制作、使用等都有严格要求(参阅《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发放、防伪、丢失不发等也要认真考虑。因此,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1997年第5期刊文提出:“没有开展共产党佩戴党徽活动的地方和单位,暂时不以推行。对于自行设计制造、出售各种共产党员徽章的行为,必须予以制止。”该文同时提出:“对于已经实行佩戴党徽的地方,要区别情况,积极引导。如果仅限于小范围的窗口行业中的共产党员佩戴党徽,可视为共产党员标识上岗。继续实行,同时加强管理,注意总结经验。”
按照上述规定,如你们觉得需要,可在党员工作场所挂出或由党员佩戴表明共产党员身份标识,单暂时不宜在党员中实行佩戴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