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的人大都不欢而散,一句话还是人性使然利益牵扯,首先合伙做生意凭的志同道合,满腔热情,有合伙意原说干就干,没有利益牵扯,都抱着先做了再说,试试再看的心态,做好做大做强了后,其过程就会不断涉及利益,像权力调配,资金调用,股权股份分配,因人性本自私就会慢慢积累各种猜疑与伤害,在利益面前就会暴露无疑,别管你是再好的亲朋关系还是带有血缘关系的,利益牵扯大了,就什么都不是,这就是现实中赤裸裸的人性自私,合伙人不欢而散结局可:想而知,合伙人很多认知不同,差异化对赚钱的认知不同,所以有利益分配时,原口头约定,没有践行事前的法律约定,
注定很多不公平违口头约定的事出现,却无可奈何,最终闹翻散伙。先口头约定都只是想赚钱而已,赚到钱赚不到钱都会要解决退出人的问题,合伙人需要好合作解决帮别人赚钱的问题,这分岐就要解决好从思维,权力,股份,利益分配,先小人后君子的契约签订做个不散架的合伙人。没有共同目标,没有权力利益的合理分配,意见想法不同势必导致合作失败,不愉快散伙,所以想合伙不散伙先选绝对领导权力的人,成与败都是他的责任,他的钱要投得最多,超过百分之六十的股份,他承担的风险就大,建立合伙买卖规则制,丑话说在前,谁贡献价值大就卖谁,怎么分红,合伙人工资怎么算,到时候谁散伙怎么算,帐务公开透明化,花钱多少才合伙人签字,不散伙的诚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