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三亚00后老板中秋扣员工50%工资代尽孝 可能涉嫌违法

近日,海南三亚。

一家公司为体现中秋关怀,推出“代尽孝”福利。

“代扣”员工工资50%作为中秋孝心金打进员工父母账户,同时由老板买单给每位员工父母赠送价值不菲的中秋礼礼盒。

员工并不领情,发文吐槽:00后当老板的公司太魔幻了,三亚00后老板中秋扣员工50%工资代尽孝!

你愿意去这样的公司吗?

媒体论道

劳动午报:企业“代劳”员工尽孝,不妨来点实际的,完全没有必要在员工的工资上动脑筋。

应该切合老人们的需求上下功夫,而不能只局限于给钱。比如,推行带薪尽孝假期让员工多陪陪父母;还如,接员工父母来企业参观,以让父母们感受到子女工作环境;再如,若有条件,可以组织员工和父母共同出游等等。

“工人在线”小编观点:

@文道轻剑:

企业“代劳”员工尽孝,看似“好心”,实是在办坏事。

首先,企业每月从员工的月薪中抽出100-300元,涉嫌违法。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有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其中就包括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赡养费。佛山这企业在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前提下,擅自每月从员工的月薪中抽出100-300元“替员工尽孝”,显然不合法,属于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对此,劳动者可以拒绝,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甚至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辞职,要求补足差额和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尽孝,不仅仅是给钱,还有精神上慰藉等,更要把“常回家看看”落到实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以上法条,均明确告诉我们,赡养老人,不仅要给钱,还要“常回家看看”。

其实,为了让赡养人(在职场上,就是劳动者)能够“常回家看看”,国家制定了系列休假制度,比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等,有些地方还专门设置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由此可见,要真正让员工尽孝,用人单位严格执行这些法定假期即可,用不着扣员工工资“替员工尽孝”。

小编认为,对这种打着“孝心”干坏事的企业,舆论要敢于戳穿它的真面目,以防止它以后再巧立名目来克扣员工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要及时叫停这种克扣工资行为,更要查查它到底有没有真正贯彻落实法定休假制度。如果没有,就从这个企业入手,春节前来一次落实法定休假制度执法大检查。

@一颗卤蛋:

从员工的角度来看,这并不厚道

“替员工尽孝”,听起来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举措,但仔细一看,“从月薪中抽出100-300元”,这不就是换一种形式的“克扣”吗?企业要塑造“感恩文化”前,不如先看看别人的公司的怎么做的--

湖北宜昌一家中型民营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向骨干员工发放一项特殊福利--“报恩费”,表现好的骨干员工,他们的父母每个月可以拿到200元-500元不等的报恩费。为此,11年来,该企业已斥资400万!

“从月薪中抽出100-300元”,跟“企业斥资400万奖励员工父母”相比,前者是“克扣”,后者才是真正的“奖励”,奖励可以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克扣”只会驱逐人才。

从父母的角度来看,这并不温暖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企业要“从月薪中抽出100-300元”给员工父母,也要考虑实际情况。

先看看有钱的父母:如果子女在异地漂泊,工资不高物价高,过得本就不宽裕,而父母在家有养老金,老家物价又比较低,老人开销又少,老人过得可能比子女还舒适,那扣子女工资给老人,又有什么必要呢?

再看看没钱的父母:对于哪些父母过得不宽裕的,我们相信子女会主动尽孝的。就算子女不孝顺,社会有道德去谴责他,有法律去限制他,企业没有这个权利替人尽孝。况且,给父母多少钱?怎么尽孝?这是员工的私事,企业替人尽孝,会不会管太宽了呢?文明社会,什么事情都要以尽可能文明的方式去解决,如此简单粗暴地“代劳”,那和旧社会那些爱多管闲事的长舌妇又有什么区别?

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你为人父母;一笔公司强制扣除子女工资后发给你的钱,和一笔子女拿到工资后主动给你的钱,父母愿意拿哪样?前者冰冷,后者温暖。

综上,这是一条企业好心颁布的“恶法”!(来源:工人在线

搜索建议:
热议

 有没有哪个背影,让你忘不了?

01小时候的自己,总是嫌弃母亲管的太多,太唠叨,就想远离他们的视线,越远越好。上大学,选离家最远的;找工作,也是奔向自己的“诗与远方”。总是在母亲慈祥的凝视和充...(展开)